为进一步严明学校劳动纪律,规范教职工出勤与请销假管理,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考勤数据真实、准确,使其成为绩效分配和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依据,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不因岗位类别、职务高低而区别执行。校长及校级领导应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出勤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全员覆盖所有教职工均纳入统一考勤管理,实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客观记录以电子考勤系统(如指纹、人脸识别、钉钉打卡等)自动记录为主,必要时辅以纸质签到。考勤数据实行全过程留痕,不得事后随意更改。
(三)严格执行本办法一经公布实施,各部门、全体教职工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不得以“特殊情况”“下不为例”等理由变通执行。确需特殊处理的,须依照规定程序审批并留存依据。
(四)兼顾关怀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教师工作性质和个人实际困难,对法定节假、婚丧嫁娶、生育、重大疾病、家庭突发事件等依法依规予以合理照顾。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到岗要求
第三条固定坐班岗位(一)实行固定坐班制度的教职工,应在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时到岗,在岗期间原则上不得擅自离校。(二)上午到岗时间为____时____分,下午下班时间为____时____分(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及作息制度另行公布)。(三)承担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其在岗时间顺延至课后服务结束。课后服务期间的出勤纳入日常考勤管理,不另行认定为加班。
第四条弹性坐班岗位(一)执行弹性坐班制度的教职工,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有课时必须在校,课前不少于15分钟到校,课后应预留时间为学生答疑,不得刚下课即离校;
2.无授课任务时,在完成备课、批改、教研等工作前提下,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办公地点,但须保持通讯畅通;
3.接到学校临时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返校。
(二)实行弹性坐班的人员,必须在下列时间段按要求在校:
1.学校统一组织的会议、教职工大会、培训和集体学习活动;
2.教研组、备课组等集体教研活动时间;
3.自身承担的全部教学时段(包括早读、晚自习及课后服务);
4.学校安排的各类值班时间;
5.校内明确要求集中到岗的其他时间。
第五条特殊岗位工作时间(一)门卫(保安)实行轮班制,按排班表工作,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二)食堂从业人员按食堂运行时间排班,早班须在学生早餐开始前____分钟到岗。(三)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宿管员)按照夜间值班排班表执行。(四)校车驾驶员依照学生接送时间表上岗。
上述岗位具体上班、值班时间,由总务处拟订,经学校批准后执行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第三章考勤记录方式
第六条电子考勤管理(一)学校统一配置电子考勤设备,教职工原则上每天上下班各进行一次打卡。(二)办公室负责定期(一般按月)导出、汇总电子考勤数据,作为考勤统计的基础资料。(三)如因设备故障无法正常打卡,当日启用纸质签到,并注明故障原因;事后由办公室根据签到记录在系统中补录并存档。
第七条教学出勤检查(一)教务处通过课表执行、巡课等形式,对教师实际到课情况进行记录。(二)未经教务处批准而擅自缺课、调课的,一律按旷课处理。(三)课堂出勤记录与电子考勤记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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