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第一条 制定背景与目的
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的生命线,而备课质量直接决定课堂教学的深度与效度。长期以来,部分备课组存在活动流于形式、研讨停留表面、成果难以积累等问题,严重制约了集体教研价值的发挥。为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切实将集体备课建设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平台和教学质量提升的有效抓手,本校在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深化校本教研系列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校教学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本意见的根本目的在于三个层面的统一:其一,在制度层面,建立边界清晰、操作可行的集体备课工作规范;其二,在过程层面,确保每一次集体备课活动都有实质性的问题研究和真实的成果产出;其三,在结果层面,推动备课成果向教学实践的有效转化,并通过持续积累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学科教学资源体系。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本校全体在岗任课教师,涵盖所有学段、所有学科。凡在本校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无论是否担任管理职务,均须按照本意见规定,参加所在学科备课组的集体备课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缺席或游离于集体备课体系之外。
对于跨校区任课、承担多学科教学任务等特殊情形的教师,由教导处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保其正常参与集体备课活动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得到落实。
第三条 基本工作原则
集体备课不是简单的"凑在一起备课",而是一种有组织的专业研究行为。为保证这种研究行为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确立以下工作原则:
(一)开放共享优于封闭自守。集体备课的价值在于汇聚多人的思考,形成超越个体的集体智慧。因此,教师在参与集体备课时,应主动开放自己的教学思路、共享自己积累的资源,以坦诚、开放的姿态参与研讨,而非将个人的备课积累视为私有财产加以保护。封闭保守、敷衍应付的参与方式,不仅使自身丧失学习机会,也损害了整个备课团队的研究质量。
(二)问题导向优于任务完成。集体备课的出发点是真实存在的教学问题,而非完成一项行政任务。评判集体备课是否有效,不在于是否按时开会、记录是否详尽,而在于是否真正研究并解决了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是否产生了对教学有实质帮助的研究成果。各备课组在组织活动时,应始终将"这次研讨解决了什么问题"作为核心考量,杜绝走程序、做样子的形式主义倾向。
(三)集体共识与个体创造相互促进。集体备课形成的共案,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应得到充分尊重和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抹杀教师的个性与创造力。教师的个体差异、教学风格的多样性,本身就是宝贵的教育财富。本意见鼓励教师在使用集体共案的基础上,结合本班学情进行富有创造性的个性化调整,实现集体共识与个体创造的良性互动。
(四)过程积累与动态优化同步推进。集体备课成果不是一次性产品,而是可以持续迭代优化的教学资源。每一次使用之后,任课教师的课堂反思、学生的学习反馈、阶段性检测的数据结果,都是修订和完善共案的重要依据。各备课组应建立成果动态更新机制,逐步将经过实践检验的优质成果积累为学科教学资源,形成可供长期使用的教学财富。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划定
第四条 整体管理架构
学校集体备课工作实行"校长室统筹—教导处主管—备课组实施"的三级管理架构。三个层级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上下级命令关系,而是职责分工清晰、协同配合紧密的工作共同体。校长室负责战略层面的决策与支持,教导处负责管理层面的组织与督导,备课组负责实践层面的研究与落实。
第五条 校长室的决策支持职责
校长室对集体备课工作承担最高层面的统筹协调职责。集体备课工作须纳入学校年度整体工作规划,在以下方面给予有效保障:
在资源保障方面,学校须为集体备课工作提供充足的时间空间保障,将集体备课时间纳入学校统一课程安排体系,确保活动时间不被随意占用;为各备课组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经费支持,保障集体备课工作有条件、有资源开展。
在工作推进方面,校长室须定期听取集体备课工作专项报告,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体制性障碍。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须直接主管集体备课工作,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备课组活动,通过深入一线掌握真实情况,提供实质性指导。
第六条 教导处的组织管理职责
教导处是集体备课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价职责。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在计划管理方面,负责审核各备课组提交的学期工作计划,对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规范性提出审核意见;编制全校集体备课活动周历表,并将集体备课时间纳入学校周工作安排,确保各备课组活动时间有保障、不冲突。
在过程管理方面,教导处主任、副主任须分别承担包联若干备课组的责任,每周不少于一次深入所包联的备课组参与活动,既检查活动规范,也提供专业指导;同时,每月组织不定期随机抽查,对各备课组的活动开展情况、档案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抽查结果及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在评价管理方面,每学期组织两次集体备课专项检查,每学期末组织综合考核评比,形成考核结果并与各类激励措施挂钩。
第七条 行政管理人员参与集体备课的责任
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须同步落实包学科、包年级制度,每周至少参加一次所包学科的集体备课活动。这一要求的意义不仅在于督导,更在于推动行政管理人员回归教育教学专业本位,通过深度参与集体备课,真正理解教学一线的实际需求,提升教育管理的专业性与针对性,实现从行政检查向专业陪伴的转变。
管理人员参与集体备课的情况须纳入年度履职考核,作为评价管理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维度。
第八条 备课组长的核心组织职责
备课组长是集体备课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对本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承担第一责任。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在计划统筹方面,负责制定本备课组学期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研讨主题序列和主备人分工,确保计划具有连贯性和系统性,避免主题选择随意、分工安排失衡等问题。
在活动组织方面,负责组织实施每次集体备课活动,担任研讨主持人,引导讨论聚焦核心问题,防止讨论偏题散漫;对研讨形成的集体共识负责汇总归纳,推动共案的形成与完善。
在质量把控方面,须对本备课组的活动记录、共案质量、档案整理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在信息沟通方面,须及时向教导处反馈备课组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活动进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做到有事及时报告、有问题主动寻求支持。
第九条 任课教师的参与职责
任课教师是集体备课的重要参与主体,须履行以下职责:
须按时、全程参加集体备课活动,活动前须完成个人初备,带着自己的思考进入集体研讨;在研讨过程中积极发言,贡献个人的思考和经验,而非被动旁听;承担主备任务时,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完成主备方案,不得临时应付;活动结束后,须认真执行集体共识方案,并结合本班学情进行有据可查的个性化调整;课后须完成反思记录,将实际教学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反馈给备课组。
第三章 集体备课活动规范
第十条 活动组织的基本保障要求
集体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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