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下面,根据校委会研究意见,我讲四大方面问题:
一、切实增强纪律观念,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是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质量的保证。近一段时间以来,我校通过强化考勤制度的执行,全体教师的纪律观念明显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显著提高,带来的直接变化就是常规管理和常规教学工作水平的较大提升。但是,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教育行风建设、学校一再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导检查的同时,仍有个别教师麻木不仁,漠然置之。自开学以来,就学生的养成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我们也先后作出了许多重要决定,多次要求各班要开好晨会、抓好早读,要求各位老师落实师生问好等教学细节,但从落实效果看,成效很不明显。各位老师可以有意关注或想象一下,到一所学校,纸屑、杂物四处皆是,既听不到读书声,也听不到歌声、师生问好声,你感觉这所学校还有生气,还像个学校吗?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切实增强全体老师纪律观念、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势在必行。对此,我想强调三点: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增强纪律观念、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干任何事情,只有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才能有动力和激情,才能会干工作、干好工作。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是优化教育教学活动、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我们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育教学行为是否规范,不但反映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而且直接影响着学生的生理、心理健康以及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乃至影响学生的一生。二是强化学习,熟知各项教育法规、制度及教育教学行为规范的各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对教师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对教育教学行为也有着明确的要求;在熟知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各项规定等制度的同时,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将各项法规、制度规定要求内化为自己的自觉行为,从根本上杜绝不良教育教学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督查,确保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各项规定等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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