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学校办学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XXXX。学校地址:XX省XX市XX县北。邮政编码。
第三条学校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隶属于XXXX市教育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依法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学制及办学规模: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占地6.5万平米,18个教学班,600余名学生。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办学文化
第五条办学理念:璞石成玉
第六条办学目标:办师生成长、家长放心、社会满意、同行认可的优质学校
第七条校园文化与特色:立足于“璞石成玉”的办学理念,学校努力构建璞石课程体系、实施德育活动体系、培养“四有”教师、打造“三实”课堂和建设良好的校园环境,全方位提升学校的文化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为每一位师生的终身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生态。
学生发展目标: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德育网络,整合德育教育资源,创新德育教育模式,建立多元的评价机制,着力彰显“锲而不舍自强不息”的校园文化,立足“让每一粒小石子都发光”的育人理念,培养“坚毅、勤奋、诚 信、健美”的璞石少年。
教师发展目标:建立师德教育长效机制,实行教师发展阶梯培养制度,开展
教师提质创特项目活动,加大校本培训力度,建立一支“敬业爱岗、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和谐向上”的教师队伍,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幸福成长。
第八条学校一训三风
校训:锲而不舍自强不息
校风:笃行致远砥砺前行
教风:初心如磐德艺双馨
学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第九条学校标识
校徽:
校旗:
第十条校庆日:
第三章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学校党组织
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党章等规定
的各项职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
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学校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党的教育方
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
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做好教师等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
(五)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清廉建设,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学校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组织
党支部重要活动,协调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支部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支部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校长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代表学校积极主动、独立负责、依法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治校,根据国家法律、规章和有关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制定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切实保障党组 织和教代会的地位和职权,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与监督。
(二)坚持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教育思想引领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新课标,领导学校课程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三)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提议副校长人选,聘任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维护学校秩序;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专业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五)深入挖掘、充分利用、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和改进后勤管理、财 务管理,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根据实际需要,搞好硬件建设。建设节约型学校,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推进学校的信息化建设。
(六)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七)配合党支部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八)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学校设副校长二名,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是校长的助手,受校长委托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学校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教职工群体利益的群众性组织,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事务。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事项须参会代表达到三分之二,代表总数半数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据相关法律规组建、行使职权并承担义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通过《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等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制度;
(二)审议通过教职工聘任方案、校内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方案、岗位设置与聘任方案、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实施细则及其他与教
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工作方案、制度或措施等,并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学校财务工作报告、校领导述职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
(四)监督学校管理,提出建设性、合理化的意见与建议;
(五)选举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工会委员。
第十五条学校工会
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
益。
学校工会接受学校党组织和上级教育工会的领导,在学校中配合党、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为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加强教师师德规范建设,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发挥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接受教职工申诉,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第十六条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受党组织领导,对青年学生进行教育,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七条学校内设机构
为加强学校管理,学校设立教导处、德育处(含团支部、少先大队部)、教研室、总务处四个职能部门,作为协助校长对学校实施管理的内设执行机构,其职责如下:
教导处负责学校的教学、教务工作,通过学科组和教师执行校长办公会和学校行政办公会关于教学方面的决策,落实教学常规,执行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教学全程的组织、监督和调控,加强课程建设和课后延时服务管理。
德育处负责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学校德育管理体系、德育课程建设、劳动课程建设。开展德育活动、管理与建设班主任队伍、开展校园及班级文化建设、学生日常管理和组织学生考核评价工作,做好家校联系、办好家长学校,指导团支部、少先队工作;
教研室负责教和学的科学研究,组织精干的科研队伍,执行学校决定进行的科学研究课题的研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的考核和职称评审工作。
总务处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合理理财,管理校产。负责学
校建设和校园的绿化美化以及校园安全工作。负责学校校舍安全管理、食品安全
管理、消防设备安全管理、校园网络管理、学校安全检查、疫情防控处置等安全
工作。
第十八条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
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
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处理,由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学校通过党支部会议、校长办公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形式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建立和规范议事制度,完善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
(一)校长办公会。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校的党政校级正副职人员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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