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 实施问答与实务指南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实施问答与实务指南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以下简称《办法》),破解法治副校长聘任、履职、管理、考核等环节的实操难题,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开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校园法治教育、学生权益保护、安全治理、依法治校等方面的核心作用,切实筑牢校园法治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特编制本实施问答与实务指南。本指南兼顾政策解读与实操落地,既针对基层常见疑问逐一解答,又梳理全流程工作规范,适用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同时可供幼儿园聘任法治副园长参照执行,为各地各校及相关派出机关开展工作提供清晰指引。

第一部分《办法》实施核心问答

一、聘任资质与选聘相关问答

1.哪些人员可以担任法治副校长?

法治副校长需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委派,优先

遴选在职工作人员,需满足四大核心条件:一是政治素质过硬,品德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二是具备丰富法律专业知识与法治实践经验,从事法治工作满3年以上;

三是身心健康,热心教育事业,熟悉中小学生身心特点与教育教学规律;四是具备较 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与组织策划能力。符合上述条件、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退休法治工作人员,也可经推荐担任1个任期的法治副校长。

2.每所学校必须配备法治副校长吗?配备数量有何要求?

每所学校必须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这是硬性要求;师生人数多、校园治理任务 重的学校,可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同时,1名符合条件的法治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同时担任2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兼顾工作效率与履职质量。

3.法治副校长选聘流程是什么?

首先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派出机关,建立法治副校长人才库并实行动态调整;其次,学校结合自身需求,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从人才库中自主选聘或由相关部门统筹安排人选;再次,经学校、派出机关、拟聘人员三方协商一致,确定聘任人选;最后,由聘任学校正式颁发聘书,完成聘任流程。

4.法治副校长聘期多久?聘期内无法履职怎么办?

法治副校长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届满后,经考核合格、各方协商一致,可续聘。若 聘期内,法治副校长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的,学 校需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派出机关报备,由相关部门在30日内重新推荐、委派合适人选,确保校园法治工作不断档。

二、履职职责与工作内容问答

1.法治副校长核心工作职责有哪些?

法治副校长履职期间,重点协助学校开展七大类工作:一是开展法治教育,每年在任

职学校开展不少于4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二是保护学生权益,参与学生欺凌治理、

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三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针对性开展普法教育,帮扶不良行为

学生;四是参与校园安全管理,指导完善安全制度、处置安全事故与纠纷;五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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