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种安全风险,营造平安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以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为首要任务,坚持把风险防控挺在前面,在新学期开学前对校内外相关区域进行系统性、全覆盖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流程,确保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真正实现“隐患不带入开学、风险不留在校园”。
(二)基本原则
预防在先。坚持安全工作重心前移,从源头上排除各类不安全因素。
全面排查。做到区域、场所、设施、人员“四个全覆盖”,杜绝盲区和死角。
闭环管理。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复查、销号全流程管理链条。
分类施策。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立行立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明确临时管控措施和整改时限。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春季开学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组长:校长,全面统筹,承担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第一责任。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和重点问题督办。
成员:安全办、总务处、教务处、政教处负责人,各年级组长、保安队长、食堂管理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学校安全办开展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和完善各类排查清单及工作指引;
统一汇总各部门报送的隐患信息和整改情况;
跟踪督促问题整改,组织验收和销号;
整理归档相关文字、影像及表格资料,形成完整工作档案。
(二)责任划分
校长对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
分管副校长对具体工作推进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本条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班主任对所属班级教室及学生主要活动区域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保安队、食堂、宿舍管理等岗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三、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
本次春季开学安全工作按时间顺序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开学前第12天前完成)
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具体要求。
明确工作目标、排查范围、标准要求和责任分工。
向各部门和年级下发详细自查清单和工作指南,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自查自纠阶段(开学前第12天至第7天)
各部门、各年级对照清单逐项开展自查,做好记录。
对查出且能现场整改的问题立即处理,做到立查立改。
对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隐患,填写《校园安全隐患登记表》,报送安全办汇总,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措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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