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5号)精神,切实推进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着力解决学生”人在校园、心不在学”等突出问题,本校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构建”排查—劝返—关爱—成长”四位一体工作闭环,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隐性辍学”防治,重在通过制度建设和精准干预,帮助每一名学生真正融入课堂、参与学习、实现成长,确保受教育权得到实质性保障。
一、概念界定与识别标准
(一)基本内涵
本细则所称”隐性辍学”学生,是指虽形式上保持在校在班、出勤基本正常,但在主观动机、学习行为和社会交往等方面已与正常学习状态发生明显脱节的学生群体。其常见表现包括:
对学习缺乏基本兴趣和内在动力,长期不愿投入;
学业基础严重断层,难以跟上教学进度,缺乏必要的补偿与支持;
存在持续的情绪困扰或心理问题,影响其参与学习;
受到家庭教育方式、监护状况等不利因素影响,对学校生活产生疏离感。
“隐性辍学”的突出特征在于过程的持续性和问题的多维性。偶尔的成绩波动、短期的情绪低谷,不能简单认定为”隐性辍学”;只有当多维度异常在较长时间内叠加存在时,才应纳入重点排查和干预范围。
各项识别与干预工作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保护隐私的前提上,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开贴标签。
(二)观测维度
学校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学生状态进行综合识别,一般认为:
单一维度出现异常时,作为预警信号,加强日常关注;
两个及以上维度持续异常时,列为重点排查对象。
学业表现维度
多门学科成绩长期处于年级后列,且一段时间内无明显改善;
书面作业经常不交或敷衍潦草,作业内容与教学进度严重脱节;
对自身成绩始终表现出无所谓、不在意、不愿改进的态度。
课堂学习维度
上课时长期趴桌、睡觉、发呆或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占据课堂大部分时间;
对教师提问、课堂互动和小组任务基本不回应或消极应付;
经常不带课本、练习本和学习工具,极少记笔记。
社会交往维度
在校大部分时间独来独往,刻意回避与同学沟通;
课间和活动时多选择独自待在座位或边角区域,不主动参与集体活动;
与原本交往较多的同伴明显疏远,社交圈急剧缩小。
出勤行为维度
虽然总体出勤率看似正常,但迟到、早退现象频繁(如每周三次及以上);
存在规律性缺课,如固定某一天或某门课不来;
以身体不适、临时事务等理由,频繁中途离开或请假缺课。
情绪与行为维度
较长时期内情绪明显低落,对原有兴趣活动不再感兴趣;
对教师的关心、帮助反应冷淡,甚至表现出排斥和抵触;
日常精神状态欠佳,表情呆滞、言语减少,整体活力明显下降。
(三)需要区分的情形
排查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注意以下情形一般不视为”隐性辍学”:
学业成绩有所下降,但仍在努力调整、积极配合学校教学安排的学生;
某一学科基础薄弱,导致单科学习困难,但整体学习态度和课堂表现正常的学生;
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但有一两名固定朋友,并能基本参与学习和活动的学生;
近期受家庭变故、身体疾病等短期因素影响,出现阶段性状态波动,但经一定调整后能够恢复的学生。
二、工作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构建覆盖全体学生的”隐性辍学”早期识别与预警机制,动态掌握学生在学业、心理、行为等方面的变化趋势。
建立”排查—劝返—关爱—成长”闭环管理模式,做到每一名风险学生有专人负责、有台账记录、有措施跟进、有结果评价。
形成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联动、家校社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将工作重心由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和事中调适。
将”隐性辍学”治理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年级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年度考核与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压实岗位职责。
通过持续干预和有力支持,明显提升重点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学习投入度与校园融入度,减少严重”隐性辍学”和辍学风险个案。
(二)基本原则
以生为本,尊重差异
一切工作以学生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个体差异,反对简单以考试成绩评判学生,严禁公开贬低和标签化。
预防为主,前移关口
把重心放在日常观察和过程性评价上,注重早发现、早提醒、早干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风险。
分类管理,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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