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说明
中层管理队伍是学校治理结构中的“腰部”,承上启下、联结左右:校长的办学思路和学校发展规划,需要依靠中层细化落实;一线教师和学生的各种合理诉求,需要通过中层系统收集、梳理和反馈;各项制度的运行、工作的协调推进,也主要依赖中层干部。某种意义上,一所学校管理水平高低,与其中层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和工作作风密切相关。
在实际运行中,中层岗位也暴露出不少共性问题:
一是选人用人透明度不高,往往依赖校长个人印象和偏好,公开竞聘不足,“关系近的上、真有本事的未必上”;
二是岗位稳定性过强,“一上终身”,干好干坏差别不大,中层职位逐渐异化为“铁交椅”;
三是部分中层基本不上课或象征性兼两节课,却享受明显高于满工作量一线教师的绩效,容易被质疑为“官本位绩效”;
四是职责边界模糊,权责划分不清,既有互相推诿、踢皮球,也有越位包办、越权干预;
五是考核流于形式,年度只填材料、走程序,缺失有效的退出通道;
六是中层只习惯向上负责,对下服务意识不强,一线教师满意度偏低,但缺乏实质性约束。
为系统破解上述难题,本办法拟建立涵盖“公开选聘—任期管理—过程考核—有序退出”的闭环管理机制,引导中层岗位回归“凭业绩说话、凭能力上岗”的本位,实现:从“关系岗位”向“竞争岗位”转变,从“终身职位”向“任期职位”转变,从“管理特权”向“服务职责”转变。
本办法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有关加强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精神为统领,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养过硬、作风踏实清廉、师生普遍认可的学校中层管理干部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公开竞争、择优选任。
中层岗位一律实行公开竞聘,在全校范围内向符合条件的在岗教职工开放,通过规范程序、公正程序比选产生。任何个人不得指定候选对象,不得搞“暗箱操作”和变相“内定”。
(二)权责对等、能上能下。
中层干部享有与岗位职责相适配的管理权限和相应待遇,同时承担相匹配的工作责任和考核压力。考核结果不合格或师生评价长期偏低的,依照规定程序调整或免职,返回一线教学或相应专业岗位。
(三)任期管理、定期竞聘。
全部中层岗位实行任期制,期满不搞自然延续和“只进不出”,须重新参加公开竞聘,通过竞争上岗,保持队伍的新陈代谢和活力。
(四)刚性兼课、回归一线。
中层干部必须承担一定教学任务,不得与课堂完全脱节。学校设定最低兼课标准,达不到的在考核、绩效和续聘中作出扣减或限制。
(五)群众评价、刚性约束。
一线教师和相关人员对中层干部的满意度测评,是考核体系中的关键因素之一。满意度长期偏低的,触发提醒、整改直至免职程序,倒逼中层干部既对上负责,更要对下服务。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选拔、聘任、使用、考核、交流、免职和退出等全过程管理。中层管理岗位包括学校内设机构的正职和副职岗位、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或学科组长)等。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按照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选拔任用,本办法不作调整。
第二章 中层岗位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 岗位设置原则
(一)总体要求。
中层机构和岗位设置坚持精干高效、科学合理、职责分明、结构适度的原则,兼顾学校办学规模和管理实际需要,严控总量、严格规范。
(二)数量控制。
中层管理岗位(含正、副职和纳入中层管理序列的年级、教研岗位)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编教职工总数的12%。已超过比例的,应在本办法实施后,依托自然减员、任期届满不再续聘等方式,逐步压缩至规定比例之内。
第五条 岗位类别与主要职责
学校根据现有机构设置,原则上包括下列中层管理岗位。各岗位应在此基础上细化职责:
(一)教务处主任(1人)
统筹学校教学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校级领导之外)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教学计划与课程开设、教学常规与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考试命题与组织、教师日常教学量化考核等工作。
(二)教务处副主任(1—2人)
协助主任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教学与教务日常管理,分工负责教学秩序、考试与学籍、信息化教学应用、教学数据统计分析等,对分管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教科室(教研室)主任(1人)
牵头全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是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工作(校级领导之外)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校本课程与校本研修规划、各类课题与教改项目组织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教师培训与专业发展路径设计等。
(四)教科室(教研室)副主任(视规模1—2人)
协助主任分管教研组(备课组)建设、教研活动实施、课题研究管理、课堂视导、青年教师培养等,对所联系学科教研质量负直接责任。
(五)德育处(政教处、学生发展中心)主任(1人)
全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校级领导之外)的第一责任人。主要包括德育规划、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校园文化与主题教育活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等。
(六)德育处副主任(1—2人)
协助主任抓好年级德育工作、班级管理指导、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协同、学生奖惩与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社团活动等,对分管年级或条线负直接责任。
(七)总务处主任(1人)
全面负责学校后勤服务与资产管理,是后勤保障工作(校级领导之外)的第一责任人。主要包括基建与修缮、物资采购与管理、食堂与超市监管、校园环境卫生与绿化、安全保障配合、节能减排与绿色校园建设等。
(八)总务处副主任(1—2人)
协助主任落实校园设施维护、物资采购保管、食堂和物业管理监督、校园环境维护与卫生整治等,对分管项目或领域负直接责任。
(九)办公室主任(1人)
承担学校日常综合协调工作。主要包括公文流转与档案管理、会议与重大活动组织、对外联系与舆情宣传、信息报送、党政事务协调等,是学校日常运转的重要中枢。
(十)信息中心(电教中心)主任(1人)
负责校园信息化和教育技术工作。主要包括校园网络与各类信息系统建设维护、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信息安全与数据管理、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的推广和技术服务等。
(十一)保卫科(安全办公室)负责人(1人)
具体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校园安全管理(校级领导之外)的直接责任人。主要包括安全制度建设与落实、门岗与巡逻管理、消防与应急演练、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联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十二)工会专职副主席(或工会主席助理)(1人)
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负责教代会日常工作、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具体组织实施、教职工关爱和文体活动开展等。
(十三)团委(或少先队)书记(1人)
负责团组织(或少先队组织)建设、团队活动开展、学生骨干队伍培养、校园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活动等。
(十四)年级组长(每个年级1人)
统筹本年级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是本年级工作(校级领导、中层部门正职之外)的第一责任人。主要包括年级工作计划制定与组织实施、班主任团队建设与考核、年级教学质量与学风班风建设、年级家校沟通与协调等。
(十五)教研组长(学科组长、备课组长,按学科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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