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附评分表)——以实绩立标杆,以公正树新风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与教师激励体系,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守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教育教学履职情况为基本要求,以教书育人实绩为核心依据,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师德为先
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优评先的首要条件和“一票否决”项,贯穿评选全过程,突出教师的育人初心与职业操守。
(二)实绩导向
聚焦教育教学核心工作,重点考核教学质量、育人成效、教研贡献和专业成长,摒弃“唯分数、唯升学”的单一评价倾向,让实干实绩成为核心竞争力。
(三)公开透明
评选标准、流程、结果全程公开,通过校园公示栏、工作群等渠道主动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确保评选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
(四)统筹兼顾
评优名额分配兼顾学科、年级、岗位差异,重点向一线教师、班主任及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职工倾斜,兼顾不同岗位的贡献价值。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2026年春季学期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方案制定、过程监督与结果审定: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分管德育副校长
成员:教务处主任、德育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各年级组长、教职工推选的教师代表(不少于2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组织实施、材料收集、数据汇总、结果公示等工作。
四、评选类别与名额
(一)优秀教师
面向全体专任教师,名额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5%,表彰综合表现突出、教学成效显著的一线教师。
(二)优秀班主任
面向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学期及以上的教师,名额不超过现任班主任总数的20%,表彰班级管理规范、育人成效明显的班主任。
(三)教学质量标兵
面向本学期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每个年级(或学科组)1—2名,表彰学科教学质量领先或进步显著的教师。
(四)优秀教研工作者
面向教研实绩突出的教师,名额2—4名,表彰在课题研究、课程开发、教研引领等方面表现优异的教师。
(五)师德标兵
面向全体教职工,名额2—3名,表彰师德师风过硬、深受学生和家长认可的教师。
(六)进步之星
面向工作表现显著提升的教师,名额2—4名,表彰教学业绩、教研成果或班级管理较上学期有明显突破的教师。
说明:各类别荣誉可兼得,但同一教师最多获得两项;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同类荣誉的教师,学校一并表彰,不占用校内名额。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适用于所有类别)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
2.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本学期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
3.2026年春季学期在岗工作,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5个工作日(因公出差、法定产假除外);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5.无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及违纪违规行为。
(二)专项条件
1.优秀教师:教学工作量达标;教学常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核良好及以上;所教学科质量在同年级同学科中名列前茅或进步明显;积极参与集体备课、听评课等教研活动,完成规定听课节数;关爱学生,家校沟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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