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班子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理顺学校领导班子工作机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履职标准,建立有检查、有考核、有责任的制度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办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包括班子分工、会议研究、集体决策、工作落实、基层联系、学习进修、党风廉政、考核评价等工作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领导班子工作履职工作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原则;制度管权、依规行权原则;以考核推动、以追究保证等履职工作原则。
第二章班子分工与岗位职责
第四条班子分工实行一正多副、条块结合、分口管理。校长负责学校的各项工作,副校长分工按条块负责分管工作。每学年开学前以正式公文确定学校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联系科室、管理范围和责任清单,校公众号上公示,并公布到每一位教职工身上,存留备查。
第五条校长职责
(一)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办学方向、教育教学质量、安全稳定、教师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牵头制定学校中长期规划、学年计划。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召开班子会,确定学期的主要工作、阶段性任务,对学校每项工作逐一分解到人。
(三)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调研,每月听课20节以上(听课中推门听课不少于10节);听课记录有评课意见,听课反馈意见在听课一周内送出。
(四)密切联系师生,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教师座谈会或学生代表座谈会,征求、听取意见、建议,制定解决问题的“单子”、挂牌子和办结时间,及时反馈解决问题的完成情况。
(五)负责对外协调工作,努力做好学校对外与上级部门、社区、家长委员会、社区学校等单位的沟通关系,重要对外工作直接沟通协调。
第六条分管教学副校长职责
(一)抓教学、管业务,对全校教学质量总体负有责任,负责制定一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进度、考试、命题等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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