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班子工作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稿)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推动班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及xx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核心理念是:凡事有人管、凡事有标准、凡事有记录、凡事有考核。所有班子成员的工作必须做到"可检查、可考核、可问责",杜绝职责不清、推诿扯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现象。
一、权责清单管理
(一)权责清单的编制与公示
1、每学年第一周,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编制《领导班子成员权责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分管领域、具体职责事项、对接部门及负责人、工作标准、完成时限、考核方式等六项内容。清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校内OA系统和教师公示栏同步公布。
2、权责清单实行"一人一表"制度,每位班子成员对应一张独立的权责表。权责表一式三份,本人留存一份、校长办公室存档一份、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3、学年中间如因工作需要调整分工的,须经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公示,原清单同时作废并注明调整原因和日期。
(二)权责边界的界定
班子成员之间的职责划分遵循"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担责"的原则。对于涉及两个及以上分管领域的交叉事项,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由校长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作为牵头负责人,其他相关成员配合。牵头负责人对该事项的推进进度和最终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2、交叉事项的协调如果出现分歧,由牵头负责人提请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不得各自为政或者互相推诿。
3、对于突发性事件或者临时性工作任务,校长有权临时指派任何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处理,被指派的成员不得以"不属于本人分管范围"为由拒绝或拖延。
(三)"首问负责"与"AB岗"
班子成员实行AB岗制度。每位班子成员必须指定一名B岗人员(一般为分管部门的中层正职),在本人因公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不在岗时,由B岗人员代为履行日常管理职责。B岗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凡教职工或外来人员向班子成员反映问题、请示工作的,首位接待的班子成员为首问责任人,必须给予明确答复或者指引到具体负责人处,严禁出现"不知道""不归我管""你去问别人"等推诿性回应。
二、议事决策流程
(一)会议制度
学校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通过以下几种会议形式进行:
1、校长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原则上固定在周一上午,参加人员为全体班子成员。主要研究学校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审议各部门提交的工作方案、听取分管领导的周工作汇报等。会议由校长主持,校长不在时由校长委托的副校长主持。
2、专题研究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分管领导提出议题,报校长同意后召集。参加人员除班子成员外,可根据议题内容邀请相关中层干部或教师代表列席。专题研究会主要解决某一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比如大型活动方案审定、教学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整改等。
3、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每位班子成员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后要形成整改清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议事规则
1、议题提出。班子成员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应在会前一天将议题及相关材料报送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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