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以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根本依据,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构建完善的教学与教研管理体系,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深化课程与课堂改革,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任课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是学校开展教学与教研工作的总纲性制度,学校各项教学与教科研专项制度均应在本办法框架下制定和实施。
第二条学校教学教研工作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以学科核心素养培养为主线,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以校本教研为主要抓手,形成教学常规管理与教研质量提升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实现“教学有章可循、教研有深度支撑、质量有有效保障、教师有成长通道”的目标。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三条 学校建立“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四级教学教研管理体系。
(一)教学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主任,教务主任及各教研组长为成员,是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的最高决策与统筹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年度教学教研工作规划,审定有关管理制度,研究决定教学教研重大事项,审议相关考核结果。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学期召开全体会议不少于2次。
(二)教务处为教学教研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订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统筹课程实施与教学运行,组织教学常规检查和质量监测,管理和指导教研活动,汇总各类教学教研考核与评价数据。
(三)教研组按学科设立,是学科教学与研究的专业组织。主要职责包括:制订学科研修计划,组织专题教研与课堂展示活动,指导备课组工作,开展学科质量分析,推动教学研究成果的形成与推广。
(四)备课组按学科和年级设立,是教学教研的基本实施单元。主要职责包括:组织集体备课,统一教学进度和基本教学要求,开展日常教学研讨和质量改进。
第四条 教研组长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本学科教学中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一定影响力。
教研组长的主要职责是:统筹本组整体工作,制订并落实学期教研计划;组织开展专题教研、公开课、教学竞赛等活动;指导备课组长开展集体备课和课堂研究;参与本学科教师的听课评课;负责本学科教研资料和成果的积累、整理与推广。
备课组长由教研组长提名,报教务处审核确定。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本组教师开展集体备课,协调和把握教学进度,组织本组教学质量分析,推动教学改进落实到日常课堂。
第三章 教学计划管理
第五条 学校实行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个人四级教学计划管理。
(一)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由教务处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拟订,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各教研组学期工作计划和备课组集体备课计划须在开学第一周内制订完成,经教务处审核后实施。
(三)任课教师个人教学计划应在开学两周内完成,由备课组长审核、教研组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 教务处对各级教学计划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各备课组长每月末向教研组长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教研组长于月末向教务处作阶段性汇报。确需对原计划进行调整的,应说明调整理由,经上一级部门审批后执行,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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