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履职质量综合考评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版)

中小学校长履职质量综合考评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版)

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紧扣基础教育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进一步健全校长履职考评体系,破除“唯分数、唯升学” 导向,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特修订本办法。

二、考评对象

全区公办、民办中学、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实验类学校(含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的校长(党组织书记)。各学校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办学规模与特色,制定副校级领导、分校区负责人及基层完小校长的差异化考评细则。

三、考评原则

1.党建统领原则: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作为考评核心,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政治引领。

2.育人为本原则:聚焦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目标,突出素质教育导向,杜绝片面追求学业成绩的办学行为。

3.增值导向原则:以学校发展提升幅度、办学质量改善成效为核心评价依据,不简单以升学率、排名作为考评标准。

4.过程结果融合原则:兼顾日常管理实效与年度发展成果,强化对课程建设、教师成长、校园治理等关键环节的过程性监测。

5.客观公正原则:规范考评程序,综合运用资料核查、实地调研、师生测评等多元方式,确保考评结果真实可信。

四、考评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

(一)党建领航与办学规范(15分)

1.党组织建设与决策机制(5分)

核心要求:严格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党组织按期换届,“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规范开展;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扎实有效。

评分方法:查阅会议记录、决策台账等资料,制度健全且执行到位得5分;基本落实但存在个别流程不规范得3-4分;未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或决策机制缺失得0-2分。

1.办学方向与合规管理(5分)

核心要求:坚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不以考试成绩给教师排名、不炒作中高考升学率及“状元”、不悬挂诱导性升学标语;招生工作合规有序,不组织选拔性考试、不将竞赛证书作为招生依据。

评分方法:无违规行为得5分;每发生1次违规行为扣2分,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本项不得分。

1.思政教育与意识形态工作(5分)

核心要求:落实思政课建设主体责任,校长每学期至少主讲1次思政课或国旗下讲话;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范,校园网络、宣传栏等内容审核机制健全;思政教育有计划、有实施、有成效。

评分方法:校长完成思政授课任务得2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完善得2分;思政教育实施有完整档案资料得1分。

(二)教育教学提质(30分)

1.课程实施与建设(10分)

核心要求: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音体美劳、综合实践活动等必修课程,不挤占非考试科目课时;校本课程开发贴合学校特色与学生需求,备案程序规范、实施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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