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按需设岗、公开竞聘、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用人新机制,充分激发教职工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主线,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通过建立完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制度,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推进人员管理制度创新,实现人岗相适、岗责清晰、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科学设岗
坚持“因事设岗、按需配岗”的基本要求,在上级核定的编制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数范围内,综合考虑学校办学规模、发展规划、学段学制、学科设置、课程安排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类别、等级和数量。严格禁止因人设岗、超编设岗。
(二)突出主业、优化结构
合理配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突出教师岗位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适度控制管理岗位数量,精简高效,严格控制工勤技能岗位总量,逐步形成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结构合理、梯次分布科学的岗位体系。
(三)公开竞争、择优聘任
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岗位竞聘制度。岗位条件、竞聘程序和结果全面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真正做到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优中选优。
(四)合同管理、规范用人
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度。学校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岗位职责、工作任务、考核要求、聘用年限和解除情形,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用制度规范人事关系。
(五)动态管理、能上能下
建立健全岗位聘用结果与考核评价紧密衔接的动态调整机制。对聘期内考核优秀、符合条件且岗位结构允许的人员,优先支持其晋升到高一级岗位;对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现岗位工作的人员,依规予以低聘或调整岗位,打破职称聘用“终身制”,推动岗位与能力、业绩相匹配。
(六)稳慎推进、平稳过渡
充分尊重历史实际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统筹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坚持先制度设计、再稳步实施。通过过渡安排、待遇保障、政策解释和思想引导等措施,确保改革过程公开透明、有序推进,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队伍稳定。
三、岗位类别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类别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主要承担学校领导职能和综合管理职责,包括校级领导岗位以及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政教处)、教科室、总务处、信息中心等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学校完成教育教学和教科研任务的主体岗位,主要包括教师岗位、实验技术岗位、图书资料岗位、教育教学研究岗位等。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核心和重点。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主要承担学校后勤保障、维修维护、保安保洁、服务等工勤技能性工作,包括水电维护、设备维修、保安、保洁、绿化等岗位。
(二)岗位总体结构比例
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结构控制数范围内,原则上专业技术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不低于85%;管理岗位一般控制在学校岗位总量的10%以内;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学校岗位总量的5%。
具体岗位比例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与内部结构
1.等级划分。
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定,划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层次,共13个等级:
高级岗位为1—7级,其中1—4级为正高级岗位,5—7级为副高级岗位;
中级岗位为8—10级;
初级岗位为11—13级。
教师系列、实验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教育教学研究系列等均执行上述等级序列,并根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对应设置岗位等级。
2.结构比例要求。
(1)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在不突破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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