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细则

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细则

为深入推进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强化师德师风监督管理,筑牢教师职业道德底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和2026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在职教职工,包括教学、行政、后勤等各岗位工作人员。

二、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

结合师德师风建设核心要求和学校日常管理实际,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划分为六大类,全体教职工须严格恪守职业准则,坚决杜绝以下行为:

(一)意识形态与政治言行类

1.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各类公开场合发表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传播错误政治观点。

2.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损害学校、学生合法权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网络平台等渠道发表、转发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编造散布不实言论。

4.破坏民族团结,轻视、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文化。

5.在校园内传播宗教、组织宗教活动,或引导、教唆学生参与宗教活动。

6.宣扬、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或向学生传递相关不良思想。

7.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学校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学校工作秘密。

8.携带、传播、寄送反动刊物、出版物、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有害资料。

(二)教育教学履职类

1.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调课、停课、变更教学计划,造成教学秩序混乱或不良影响;上课、值班无故迟到、早退,情节较重或造成不良影响。

2.备课敷衍了事,无授课计划、无教案或备课不充分,未结合学情设计教学,教学内容、方法准备不到位,被学生投诉并核实。

3.课堂教学态度不端,照本宣科、敷衍教学,教学环节缺失、重难点不突出,教学效果极差;以长时间播放视频代替教师授课,课堂无明确教学任务和要求,放任学生自由散漫。

4.未履行课堂管理职责,导致课堂、自习课秩序混乱,出现学生打闹、违规等情况未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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