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6新修订)

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6新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预防、发现和处置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构建班级、年级、学校三级防护网络,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治理格局,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学生营造健康、和谐、安全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达到以下目标:

1.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护网络体系,使欺凌预防工作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做到防治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2.畅通多元化的发现举报渠道,确保欺凌事件能够在萌芽阶段被及时发现,力争将事件发现时间缩短至发生后48小时以内。

3.规范调查认定和处置干预流程,保证每一起欺凌事件的处理都有据可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家长认可度达到90%以上。

4.建立跟踪帮扶机制,对涉事学生进行持续关注和教育引导,有效降低欺凌事件的复发率。

5.通过综合治理,使学校欺凌事件发生率逐年下降,校园安全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三级防护网体系建设

三级防护网是本方案的核心内容。班级是第一道防线,也是最前沿的防线;年级是第二道防线,起到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的作用;学校是第三道防线,负责重大事件的决策处置和制度保障。三级防线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防护链条。

(一)第一级防线:班级防护

班级是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基本单元,也是欺凌行为最容易发生和最容易被发现的场所。班级防线的核心是班主任,辅助力量是科任教师和学生信息员。

1.班主任职责。班主任是班级欺凌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三个掌握":掌握班级学生的人际关系状况,掌握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掌握重点关注学生的动态变化。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班级氛围观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班学生的谈心谈话排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在当天报告年级组。

2.科任教师职责。科任教师在课堂教学和课间活动中,要注意观察学生之间的互动情况,发现有孤立、排挤、言语侮辱等现象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告知班主任。体育课、实验课等分组活动中,教师要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故意排斥某个学生的情况。

3.学生信息员制度。每班设立2至3名学生信息员(不公开身份),负责向班主任反映班级中可能存在的欺凌苗头。信息员的选拔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责任心和观察力确定,每学期调整一次。学校对信息员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严禁泄露信息员身份。

4.班级预防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反欺凌主题班会,内容包括什么是欺凌、欺凌的危害、如何自我保护、如何正确求助等。班会形式可以多样化,如案例讨论、角色扮演、观看教育视频等。

5.班级处置权限。班主任对于初次发生的、情节轻微的同学间矛盾纠纷(如偶发性的言语冲突、小摩擦等),可以在班级层面进行教育调解,但必须做好记录并报年级组备案。凡是涉及肢体伤害、多次重复发生、多人对一人等情形的,班主任不得自行处理,必须立即上报年级组。

(二)第二级防线:年级防护

年级组是连接班级和学校的中间环节,在欺凌防治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年级组长是年级防线的负责人。

1.年级组长职责。年级组长负责统筹本年级的欺凌防治工作,每周汇总各班排查情况,每月向德育处提交本年级欺凌防治工作月报。对班主任上报的欺凌苗头和事件,年级组长要在接报后2小时内进行初步了解和判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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