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教研工作有关规定(2026修订版)

学校教学教研工作有关规定(2026修订版)

为进一步深化新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研组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各教研组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团队协作与集体创优意识,促进校本教研管理的制度化、精细化,聚焦课堂教学实效与教师专业成长,形成“以研促教、以教提质、争创优秀” 的良好风气,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导向性原则:立足校本实际,聚焦课堂教学核心,紧扣新课程标准,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育学生核心素养为核心导向,推动教研工作与教学实践深度融合。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用多维度、立体化评价方式,评价标准、评选流程、计分细则、结果公示全程公开,接受全体教师监督。

3.实效性原则: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既关注比赛获奖、论文发表等显性成果,更重视教研活动常态化开展、教学实效提升、青年教师培养等隐性成效。

4.成长性原则:鼓励创新实践,支持教研组结合学科特点开展特色教研,兼顾不同学科差异,为教师专业成长和教研组梯队建设提供发展空间。

5.年度性原则:评选活动每年度集中开展一次,评价周期为自然学年(9月 1日至次年8月 31日)。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优秀教研组评选领导小组

成立xx学校优秀教研组评选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评选工作,确保方案落地执行。

组长:校长(职责:统筹方案制定、审批评选结果、协调重大事项)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职责:牵头组织评选工作、监督流程合规性、处理评选中的重大问题)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教导处副主任、各教研组长(职责:

a.各处室负责人:配合提供跨部门支持(如德育处提供学生评价数据、总务处提供物资保障等);

b.教导处副主任:具体负责计分统计、材料审核、流程推进;

c.教研组长:如实上报本组教研活动材料、获奖证明,配合完成评价数据核对)

(二)评选办公室

评选办公室设在教导处,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落实评选事务。

主任:教导处主任(职责:制定年度评选实施细则、组织材料收集与初审、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公示评选结果)

工作人员:教导处干事(职责:材料归档、数据录入与核算、通知传达、异议登记)

三、教研组建设核心任务

各教研组需以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素养为核心,扎实开展以下工作,作为评选的基础依据:

1.常态化教研活动:

集体备课:每学期不少于8次,需形成统一教案、教学反思记录,聚焦重点难点突破、教学方法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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